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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8 06:57:03 人浏览

导读:

区别:1、成因不同,无效合同是由于签订的合同存在法定无效的事由,而可撤销合同是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瑕疵;2、处理方式不同,无效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主动认定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只能在合同当事人的申请下将其撤销;3、无效合同绝对无效,可撤销合同若不申请撤销,其可以有效。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区别: 1、成因不同,无效合同是由于签订的合同存在法定无效的事由,而可撤销合同是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瑕疵; 2、处理方式不同,无效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主动认定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只能在合同当事人的申请下将其撤销; 3、无效合同绝对无效,可撤销合同若不申请撤销,其可以有效。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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