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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疗保险补缴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8 08:04:20 人浏览

导读:

如果在原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终止劳动关系(含医保)的,应在终止合同3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医疗保险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才能连续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1、本人身份证;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3、医疗保险证、卡。

个人医疗保险补缴政策

如果在原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终止劳动关系(含医保)的,应在终止合同3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医疗保险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才能连续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1、本人身份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保险证、卡。

个人医疗保险补缴政策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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