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仲裁有效时限

仲裁有效时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1 17:01:43 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时效是一年内,劳动仲裁案件的审限是仲裁庭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案情复杂的可延长最多不超过十五日,并需书面通知当事人;其他。

仲裁有效时限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时效是一年内,劳动仲裁案件的审限是仲裁庭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案情复杂的可延长最多不超过十五日,并需书面通知当事人;其他。

仲裁有效时限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