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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0 03:03:27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1、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以及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等。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1、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以及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等。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十九条。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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