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除、除名与辞退的联系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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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7-31
2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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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开除、除名与辞退具有下列联系与区别:1、都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措施;2、法定的情形不尽相同,概念不同。除名是对旷工的职员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措施;开除是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处分;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行措施。
关于开除、除名与辞退的联系与区别
开除、除名与辞退具有下列联系与区别:1、都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措施;2、法定的情形不尽相同,概念不同。除名是对旷工的职员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措施;开除是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处分;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行措施。
关于开除、除名与辞退的联系与区别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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