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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后,是否可以更改子女的姓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0 01:15:43 人浏览

导读:

女方在办理离婚后,是可以更改子女的姓氏的。但需要与男方协议一致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母亲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且夫妻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女方离婚后,是否可以更改子女的姓氏

女方在办理离婚后,是可以更改子女的姓氏的。但需要与男方协议一致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母亲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且夫妻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女方离婚后,是否可以更改子女的姓氏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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