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范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9 19:18:04 人浏览

导读:

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范围是: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2、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结构、平面的装修工程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范围

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范围是: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2、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结构、平面的装修工程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范围的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