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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公证应当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0 10:06:08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收养子女之后,办理公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收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的一致意见;2、收养方和被收养方签订收养协议;3、双方携带收养协议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公证应当怎么办理

在我国收养子女之后,办理公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收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的一致意见;2、收养方和被收养方签订收养协议;3、双方携带收养协议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公证应当怎么办理

收养公证应当怎么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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