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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监护可以为口头形式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03 03:09:03 人浏览

导读:

指定监护是否可以为口头形式成立?答案是可以的,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本文为您详细解答,并梳理相关法律规定和原则。

  一、指定监护可以为口头形式吗

  指定监护是确定监护关系的重要手段,它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1.依据《民典》的规定,一旦监护人的确定出现争议,被监护人住所地的相关组织或人民法院有权指定监护人。

  2.若当事人对此不服,可以申请法院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遗嘱指定监护人应通过书面形式,而在实际操作中,口头指定监护也是被允许的,但需要有见证人或视听材料作为证明。

  二、指定监护的原则

  不论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核心原则均是以被监护人的利益为中心。

  1.具体到指定监护人时,需要考量其监护能力,包括身体健康、经济状况以及与被监护人的生活联系等。

  2.《民法典》规定,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是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

  3.指定监护成立的方式灵活,既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关键在于被指定人接到通知且符合指定条件。

  三、指定监护的效力

  指定监护的效力取决于指定通知的送达及被指定人的接受。如果被指定人对监护指定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若未提起诉讼,则指定监护在收到通知满30天后生效;

  2.若提起诉讼,则根据法院的裁决生效。

  因此,无论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指定监护的实施都必须确保法律效力的明确。

  未来指定监护还有哪些新变化?法律快车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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