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 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还需要重签吗

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还需要重签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1 17:18:04 人浏览

导读:

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不需要与劳动者重签。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不等于公司变更,非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不得轻易变更或者解除此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应继续履行。

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还需要重签吗

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不需要与劳动者重签。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不等于公司变更,非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不得轻易变更或者解除此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应继续履行。

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还需要重签吗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