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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及遗嘱的形式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9 18:12:14 人浏览

导读:

以下是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

遗嘱继承及遗嘱的形式有什么

以下是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遗嘱继承及遗嘱的形式有什么

遗嘱继承及遗嘱的形式有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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