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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伤谁担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3 17:54:03 人浏览

导读:

学生若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伤,且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的,应当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伤谁担责?

学生若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伤,且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的,应当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伤谁担责?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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