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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相对方指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19 12:18:04 人浏览

导读:

合同相对方是指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对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对于一方当事人而言,合同相对方就是另一方当事人。

  合同相对方是指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对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对于一方当事人而言,合同相对方就是另一方当事人。

  一、合同相对方指什么

  合同是具有相对原则的,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合同的相对方是指的另一方当事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有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合同起诉和被诉。由于合同通常被界定为“(对同一权利或财产)有合法利益的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合同权利只对合同的当事人才有约束力,而且,只有他们才能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

  二、实际履行使合同生效条件发生变更怎么办

  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

  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

  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0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83条、第484条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一般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时间,即合同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9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也就是说合同成立未必立即生效,如果附有生效条件,在条件满足时才能生效,若合同已经实际履行,那么这一行为表明双方已就合同生效条件进行了变更,也就是合同已经生效。

  三、如何确定合同的相对人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相对人是指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中有关于第三方的权利、义务的约定的人。

  关于涉他合同一般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涉他合同的概念:涉他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中有关于第三方的权利、义务的约定,第三人可直接取得约定权利或义务的合同。

  此概念突出了涉他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1)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不包括第三人。

  (2)涉他合同由基本合同和第三人约款两部分组成。

  (3)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来源于合同,涉他合同一旦成立,第三人通过一定方式即可直接取得合同第三人约款的权利义务,而非债权人让与权利或债务人转让债务的结果。

  2.涉他合同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的条件:涉他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经第三人承认,涉他合同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以第三人承认作为涉他合同的对第三人生效条件,既尊重了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又保护了第三人的意思自治。第三人作出承认的方式,既可以明示,又可以默示。但默示主要是通过行为推定的方式,沉默除特殊情形不能作为涉他合同的承认方式。承认既可以对债权人作出,也可以对债务人作出。承认作出的期限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在合理期间作出。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拒绝须向债权人作出,债权人有义务将此表示通知债务人。这样规定强调了涉他合同的原因关系,此时涉他合同对第三人无效,给付关系亦未成立,所以第三人的拒绝应通过债权人作出。同理,在第三人给付合同中,第三人拒绝应向债权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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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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