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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关于延长留置规定,什么情况下才会留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7 07:26:47 人浏览

导读:

监察法关于留置的规定是三个月,可以延长留置的条件是发生了特殊的情况,但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以及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被调查人员,公权力机关可以依法留置。

  监察法关于留置的规定是三个月,可以延长留置的条件是发生了特殊的情况,但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以及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被调查人员,公权力机关可以依法留置。

留置规定

  一、监察法关于延长留置规定

  监察法规定,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久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法律依据《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法律快车提醒你,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二、什么情况下才会留置

  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进行调查时,被调查人员有可能逃跑、自杀的;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等情形时,可以对被调查人员进行留置。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三、留置的相关规定

  留置的相关规定是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根据《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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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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