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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以及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6-04 11:26:36 人浏览

导读: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一般当事人离婚时会进行约定,按照约定行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可以按照规定行使探望权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保障对方探望权的行使,当事人之间对探望权的行使产生纠纷的可以提起诉讼。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以及时间一般当事人离婚时会进行约定,按照约定行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可以按照规定行使探望权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保障对方探望权的行使,当事人之间对探望权的行使产生纠纷的可以提起诉讼。

  一、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以及时间

  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义务主体为随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此处的父母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与父母,也包括非婚生子女与父母、养父母养子女及同意继续抚养的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交往。法律快车提醒您,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根据探望时间的长短可分为暂时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前者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后者则探望时间相对长,且被探望子女可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两种方式都有其优缺点。前者方式灵活,便于达成协议,但因时间短,不利于探望人与子女间的深入交流和沟通。后者时间较长,有利于探望人与子女的深入了解和交流,但是直接抚养人要承担不能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不利后果,且需子女有较充裕的时间,探望人有较好的居住与生活条件,并不应有不良生活习惯,如酗酒、赌博、吸毒等。

  二、哪些情形可以中止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未直接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享有子女探望权。但某些状况出现后,继续行使子女探望权,并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原因,法律作出规定,允许在特殊情况出现时,中止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了探望权的中止条件:“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探望权的中止必须经过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和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均无权自主决定中止探望权,但法院也不能主动裁定中止行使探望权,而应当由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行使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这里的申请人包括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探望权的中止从实践看来包括以下情形: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三、探望权可以单独提起诉讼吗

  可以单独起诉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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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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