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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16 11:09:47 人浏览

导读:

抚养费给付标准一般都是需要根据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和收入情况而规定的,抚养费都是按照父母一方收入总数比例按照百分之二十或者三十的比例的给付。如果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话,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是可以异地进行的。

  抚养费给付标准一般都是需要根据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和收入情况而规定的,抚养费都是按照父母一方收入总数比例按照百分之二十或者三十的比例的给付。如果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话,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是可以异地进行的。

  一、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

  应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

  (二)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三)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一)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二)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三)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四)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五)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抚养费可以异地起诉吗

  抚养费是可以异地起诉的。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一方拒绝支付孩子在未满十八周岁前每月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用;那么另一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来要求拒付一方支付本该支付的抚养费。

  (二)原告可以在被告的户口簿登记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出诉讼。因为原告和被告之间因为孩子在未满十八周岁之前的抚养费支付问题发生争吵;所以本质上原告应该到被告的户口簿登记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被告。

  (三)如果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和他的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不一致,原告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起诉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拒不支付抚养费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对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关于支付抚养费方面的问题,直接由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该负责协助法院让拒绝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从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孩子的抚养费是需要根据父母的收入实际情况而规定的,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为您们准备的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如您需要法律诉讼,欢迎咨询我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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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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