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范本 > 仓储保管合同 > 保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保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01 15:14:16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根据要履行的义务,与他人可以订立不同类型的合同。如果因合同发生矛盾与纠纷的,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保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根据要履行的义务,与他人可以订立不同类型的合同。如果因合同发生矛盾与纠纷的,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保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保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一)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约定上述5个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的解决争议条款无效。

  (二)如约定仲裁,应当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和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约定明确的标准为:仲裁机构所在地明确,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应当写明约定的仲裁机构的详细名称。

  (三)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依约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的裁判、调解以及仲裁机构的裁决、调解都是具有强制力;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没有强制力,但是其效力等同于签订了新的合同。

  二、保管合同为双务合同吗

  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单务合同为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则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有赠与,归还原物的借用和无偿保管合同等。

  保管合同是不是双务合同,具体要看保管合同是否有偿,如果是无偿保管,保管人只负有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属于单务合同。如果是有偿合同,双方互负权利义务,属于双务合同。

  所以,保管合同为双务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三、《民法典》保管合同变化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八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九百一十七条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保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保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主要包括双方友好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