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应该注意哪些内容?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贷款方式频繁出现,往往人们在经济困难的时候都会想到,那么民间借贷合同应该注意哪些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3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二)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三)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四)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五)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一)司法解释具体列举了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一)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企、事业单位的借款合同根据国家批准的借贷计划和有关规定签订,合同自签订时起成立。
(二)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同成立后,只有借用人单方面承担偿还的义务。出借人则享有收回原本或收取本息的权利,而不负对待给付的义务。但对于有偿的借贷,如标的物有瑕疵,出借人应另换无瑕疵的物,借用人并得请求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一般认为,出借人对故意隐瞒实物的瑕疵所发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在签署借款合同的时候是需要注意里面的内容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间借贷合同应该注意哪些内容?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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