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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证明如何办理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13 12:02:30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房屋租赁关系,往往很多时候是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那么你知道租赁证明如何办理流程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房屋租赁关系,往往很多时候是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那么你知道租赁证明如何办理流程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租赁证明如何办理流程

  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流程如下:到服务台表明“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窗口等待叫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然后填写一份表格,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窗口等待。从窗口领取《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费用,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窗口等待叫号。向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二、需要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有哪些

  需要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之中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三、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注意事项

  一般应在投入装修之前。如果投入了装修而因房产抵押、查封、产权不清而导致不能出租,该损失只能由承租人承担。

  一般商铺应以2-3年为宜。合同签订后须付印花税,印花税计算方式以租金总额为依据,签约时间越长,则印花税金额越大,如果签订了较长合同而中途解约,已缴印花税不予退回,该损失只能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承担。

  应由出租人及承租人带齐产权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明材料到中山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或各分所)办理。

  合同注销时应马上带齐《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证》到中山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或各分所)办理租赁注销手续,否则出租人还需继续缴纳出租税直到报停为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租赁证明如何办理流程的相关知识,取到租赁发票后,出租方和承租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租赁发票及其他资料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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