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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深圳公租房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5 13:10:11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公租房想要申请的时候,是需要有相关的证明材料的。那么申请深圳公租房条件?租房合同范本?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公租房想要申请的时候,是需要有相关的证明材料的。那么申请深圳公租房条件?租房合同范本?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深圳公租房条件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第七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第八条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二、租房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租赁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

  三、深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申请条件:需同时满足社保、住房、户籍、年龄条件才可以资格申请

  (一)社保条件(只需满足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二)深圳社保查询指南二、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不包含落户的租房补贴)

  (三)户籍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四)年龄条件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这就是申请所需满足的条件。而它的申请流程有:

  1、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

  2、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1)受理并审核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交材料的,补交后初审。

  (2)比对申请人所录入的信息与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信息是否一致。

  (3)结合系统端口所反馈的社保、拥有房产、转让房产、租住保障性住房等信息,进一步审核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5、终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6、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请深圳公租房条件的相关知识,各个城市申请公租房的条件都不一样,当事人申请之前需要提前了解清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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