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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分公司的租赁合同谁签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5 16:33:28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往往很多的时候需要与合同打交道,我们需要了解清楚合同里面的内容才可以签名那么开分公司的租赁合同谁签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往往很多的时候需要与合同打交道,我们需要了解清楚合同里面的内容才可以签名那么开分公司的租赁合同谁签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开分公司的租赁合同谁签字

  开分公司的租赁合同原则上由总公司的法人签字。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此外,设立分公司是总公司的行为,理应用总公司法人签字、盖章。

  二、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日期是否有限制

  租赁合同日期是有限制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三、分公司能否签订租赁合同

  分公司能签订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开分公司的租赁合同谁签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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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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