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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租赁合同谁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6 16:51:35 人浏览

导读: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那么分公司租赁合同谁签?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分公司租赁合同谁签

  一、分公司租赁合同谁签

  总公司签。办理分公司时,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总公司法人签字和盖章。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不是一定有效的。若总公司未授权分公司订立合同的相关权限的,则合同无效,但构成表见代理的除外。若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订立合同权利的,则合同依法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分公司租赁合同谁签、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有效吗等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也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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