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誉权的分类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的人身权是特别多的,当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通过相关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侵害名誉权的分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种:公民名誉权,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二)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三)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 败坏他人名誉。
第二种:法人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
(一)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
(二)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
(一)依据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3、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一)侵权事实的有关证据:
1、以文字或音像制品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载体。
2、以口头形式侵权的,提供证人证言或有关证明材料。
3、以其他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证据。
(二)侵权后果的有关证据: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2、造成精神损失的,提供相应证据。
(三)原、被告若为法人,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名誉权受到侵害我们可以上诉到法院,我们要懂得法律来保护自己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侵害名誉权的分类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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