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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该怎么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3 13:10:19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会受到工伤,一般工伤是需要进行认定的,那么你知道工伤认定该怎么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会受到工伤,一般工伤是需要进行认定的,那么你知道工伤认定该怎么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该怎么做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二、工伤认定由谁来举证

  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说明工伤认定程序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程序,一般的行政程序在作出行政决定前一定要有证据充分,并且行政机关要主动取证。而工伤认定程序则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取证,由用人单位举出不是工伤的证据,如用人单位举不出不是工伤的证据,或者拒不举证的则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工伤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不管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还是受伤职工本人提出的申请都是要符合一定的时限,其中一般是一年。如果过了申请时效,可能只能以民事侵权的方式来索赔了。实践中,要是不了解如何进行工伤认定,这对申请工伤认定是很不利的,当然此时材料的提供也是相当重要,毕竟关系着日后认定结果问题。

  三、工伤认定的程序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λ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伤认定该怎么做的相关知识,劳动者受到工伤之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去进行工伤鉴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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