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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7 09:02:18 人浏览

导读:

对于重庆人民来说,想要居住的舒服还是需要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屋的,这个时候,购房也是会考虑进行贷款的,那么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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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必须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二)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三)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四)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

  (五)上次公积金结清后3个月才允许申请公积金

  (六)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七)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额估算方式,可用合同价×85%,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贷款买房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开发人员)在该镇永久居住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一个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良好的信贷,贷款服务能力;

  (四)订立合约或协议,以购买房屋;

  (五)没有住房补贴的购房人的购房价格不低于30%的购房者首付;住房补贴的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首付款;

  (六)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补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积金可以自己个人交吗

  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但是假如你可以找到挂靠单位,自己缴纳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你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然后让该单位帮你缴纳,这也是很多人通常采用的一个方法。

  (一)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进行代扣的,并且要加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知识,在去进行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不同数额的公积金对贷款的也是有一定影响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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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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