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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相同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10 01:12:44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对于一个家庭而言,都会出现家庭成员失踪的情况,一般其他家庭成员会选择报警,那么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相同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对于一个家庭而言,都会出现家庭成员失踪的情况,一般其他家庭成员会选择报警,那么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相同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相同点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相同点在于:二者都是为了保护失踪人和相对人的利益,作出对失踪人下落不明状态的法律推定。

  二、《民法典》宣告死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第四十九条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五十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第五十三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诽谤他人,那么是属于损害他人名誉的一种行为,必须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就明确的规定的,如果诽谤造成他人精神方面的损害,可以要求对此进行金钱损害赔偿。

  三、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

  宣告失踪条件:期间分为权利消灭的期间(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和权利发生的期间(如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需要等待的2年或4年的时间)。

  宣告死亡条件: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对于在台湾或者在国外,无法正常通讯联系的,不得以下落不明宣告死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没有申请期的限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相同点的相关知识,都是为了保护失踪人和相对人的利益,作出对失踪人下落不明状态的法律推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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