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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1 11:59:29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工程来说,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有各种各样的款项需要支付,我们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的时候,往往要按照对应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那么工程款项应该怎么支付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条件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对于工程来说,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有各种各样的款项需要支付,我们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的时候,往往要按照对应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那么工程款项应该怎么支付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条件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28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批复的规定,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必须首先具备以下条件:

  须建设工程已竣工、并验收合格,而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

  须是依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所生债权。

  须债权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所应支付的价款。

  标的物应为通过承包人施工完成的,属于发包人所有的不动产及其基地使用权。

  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须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后,经过一个合理期限,而发包人仍未支付。

  承包人必须在法定除斥期间内行使优先受偿权。依照最高院的批复第七条,承包人必须在建设工程竣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条件 

  二、拖欠工程款纠纷管辖

  (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法典》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三、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

  (一)《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条件的相关知识,工程款项支付的话,要按照支付标准来支付,满足支付标准的才能够进行支付。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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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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