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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保全公司清算组的财产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0 10:10:51 人浏览

导读:

现在的经济发展比较快,很多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发展壮大,但是也有一些公司跟不上发展的脚步,导致破产。那么对于公司的破产来说,如果破产的话,应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可以保全公司清算组的财产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现在的经济发展比较快,很多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发展壮大,但是也有一些公司跟不上发展的脚步,导致破产。那么对于公司的破产来说,如果破产的话,应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可以保全公司清算组的财产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可以保全公司清算组的财产吗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破产清算后企业还能存续吗

  已经破产清算完成之后一般不能存续,因为已经注销。

  企业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被称为存续企业。

  宣告企业破产的法定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三、清算组组成人员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可以保全公司清算组的财产吗的相关知识,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紧跟时代的脚步,避免被时代淘汰。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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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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