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可以写转让吗
导读: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公立学校一般都为事业单位,很多管理规定也比较正规,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也比较好,但是学校因其教育性特殊,不同于一般的用人单位。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学校章程可以写转让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不能。章程应当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载明以下内容:
(一)学校的登记名称、简称、英文译名等,学校办学地点、住所地;
(二)学校的机构性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
(三)经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层次、规模;
(四)学校的主要学科门类,以及设置和调整的原则、程序;
(五)学校实施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远程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同教育形式的性质、目的、要求;
(六)学校的领导体制、法定代表人,组织结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内设机构的组成、职责、管理体制;
(七)学校经费的来源渠道、财产属性、使用原则和管理制度,接受捐赠的规则与办法;
(八)学校的举办者,举办者对学校进行管理或考核的方式、标准等,学校负责人的产生与任命机制,举办者的投入与保障义务;
(九)章程修改的启动、审议程序,以及章程解释权的归属;
(十)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事由,校徽、校歌等学校标志物、学校与相关社会组织关系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事项,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重大事项。
学校属于事业单位。公立高校是全民所有制、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的事业单位。在财务上有一定的支配权,但是在人事编制上必须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和审批.工资待遇参照公务员系统。具有行政主体、法人和行政相对人三种身份。
校办企业只是学校为出资人开设的企业。具体企业类型要根据工商登记情况进行判断。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校办有限责任公司。即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包括学校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学校与其他股东合作投资等形式。校办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即以学校为主体创办,并吸收其他股东参与的公司形式。还包括股票上市的情况。
上述两种情况下,都是企业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有的情况下,也可能为非独立法人机构,附属于学校这一主体。
高等教育法对高校的章程内容进行了规定。章程体现一个学校的办学宗旨、校徽校歌等内容,而转让一般发生在普通企业之间。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学校章程可以写转让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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