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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不分割弊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6 08:44:20 人浏览

导读: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有些财产作出了分割决定,但对于有些财产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没有分割的情况。那么你知道离婚之后对于房产不进行分割都有什么弊端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离婚房产不分割弊端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有些财产作出了分割决定,但对于有些财产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没有分割的情况。那么你知道离婚之后对于房产不进行分割都有什么弊端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离婚房产不分割弊端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产不分割弊端

  (一)离婚协议中漏分或不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日后想再分割时意见出现分歧;

  (二)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除房产分割外其他财产分割协议,要求重新分割;

  (三)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四)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离婚房产不分割

  二、离婚可以不分割房产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时,双方或一方不想进行分割房产,则只需要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房产即可。

  三、不可以分割作为遗产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综上所述,在离婚时对于房产不进行分割的,在日后想进行分割的情况下,容易产生分歧。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房产不分割弊端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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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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