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工程建设文书范本 > 建设工程合同 > 抵押在建工程 还要抵押土地吗

抵押在建工程 还要抵押土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9 11:05:11 人浏览

导读:

抵押是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的行为,而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也有很多种类,从车辆到在建工程都可以作为抵押物。那么你知道在使用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后还需要抵押土地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抵押在建工程还要抵押土地吗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抵押是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的行为,而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也有很多种类,从车辆到在建工程都可以作为抵押物。那么你知道在使用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后还需要抵押土地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抵押在建工程 还要抵押土地吗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抵押在建工程 还要抵押土地吗

  在建工程抵押是含土地的。房产证与土地使用权是相依相存的,房地一体抵押是法定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因此,在建工程抵押了,也就是包含土地的,而不是两者分开。

抵押在建

  二、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能不能销售

  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能销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三十七条: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并没有禁止抵押人合法转让抵押物。开发商销售在建工程抵押房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二是如实告知买受人。而工程抵押房是指在某些条件下,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后续项目的建设或开发,而向银行或房地产的相关行业(如建筑商、材料商等)进行融资、贷款所抵押的该房地产项目中尚未出售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的产权或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是否是一起抵押的

  地上建筑物是随土地走的,如果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后续建的建筑也一并抵押了,不能再进行再抵押或处置了,否则无效。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四百一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房地一体抵押是法定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所以,我国实行的是房地一体流转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而且法律对这一流转方式的规定为强行规定,如果当事人只约定房、地中一部分抵押的,另一部分也会视为抵押。

  由此可见,若使用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的,同时会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二者是不可分离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抵押在建工程 还要抵押土地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