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解除合同吗
导读:
签订合同时,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保障条款。那么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解除合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违约方一般情况下不享有合同解除权,但依据《民法典》五百三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势变更条款,违约方可以以情势变更为由申请司法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违约责任一般是由违约方承担的,所以违约方不能要求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有另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适用赔偿损失责任时,履行期到来之前,法院让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期间是债务人本应当享有的期间利益,那么在这之前就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是剥夺了债务人的期间利益。在操作时应当适当作一些扣除,不能够像实际违约场合那样计算出来一个数额以后,算出多少就让债务人承担多少,要做出适当的调整。
(二)违约金责任时,违约金是当事人约定的,一旦违约了,就要承担这种责任,这种责任在预期违约场合,在履行期到来之前,法院可以判决让违约方承担这么一种违约责任。
(三)强制履行,原则上《民法典》没有把这种责任给予排除,当事人如果请求,也可以在预期违约场合适用强制履行。
借款合同预期违约是双方都不愿意发生的情况,违约的各项条款在我国《民法典》由明确的规定。因此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中的规定,因为违约会带来更大的损失,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违约方一般情况下不享有合同解除权,但依据《民法典》五百三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势变更条款,违约方可以以情势变更为由申请司法解除合同。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解除合同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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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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