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性质是租赁的车属于营运吗
导读:
现在很多的车辆是属于营运性质的,但是很多的车辆的性质其实是不一样的,车辆有的是属于租赁的,有的是也是属于个人的,对于这些其实是可以去好好了解一下的,所以使用性质是租赁的车属于营运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汽车租赁公司的汽车行驶证上是非营运的,具体如下:
租凭公司的车行驶证上是非营运,他们租的用户针对的是私人租车,也就是类似私家车;不是租给个人后,个人在去以收取报酬为目的的载客,不是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区分车辆是不是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关键在于,是否取得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随车配发的车辆营运证(即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发的道路运输证)。简言之:只有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才是道路运输营运车辆,才可以从事核准范围内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营运车辆转非营运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一)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二)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三)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四)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五)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使用性质是租赁的车属于营运吗的相关介绍,租赁的车辆是属于非营运的,营运的车辆和非营运车辆都是有区别的,可以去好好了解清楚的,这样还是比较好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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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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