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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买卖过户费用谁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6 11:01:43 人浏览

导读: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携带房产证进行过户手续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但过户也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那么这么过户费用究竟由谁来付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房产证买卖过户费用谁掏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携带房产证进行过户手续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但过户也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那么这么过户费用究竟由谁来付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房产证买卖过户费用谁掏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房屋出售过户费用由谁承担

  (一)买房子过户费可以双方商议,一般由买方出。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二)买房子过户费国家规定各付各税,买卖双方都有的。二手房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二、房产买卖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三、房产买卖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一)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二)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三)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四)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五)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也就是说,在房产过户的过程中,由谁来交纳过户的费用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进行决定的;通常都是买家来承担。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房产证买卖过户费用谁掏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法律快车,这里有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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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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