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期限与附条件的区别
导读:
合同也有附条件的和附期限的合同,这两种合同的相同点就是约定成就时才会使合同生效,两者之间也是有区别的,就合同附期限与附条件的区别、附条件合同特征、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无效。合同编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
(一)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二)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三)必须是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实;
(四)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五)不得与合同内容相矛盾。如“若将此屋卖给丙,则租给你”。
我国合同编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由此我们可以得出,附条件合同所附的条件,是针对合同的效力而设定的。
根据所附条件作用的不同,我们可以将附条件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对于这类合同,只有当该条件成就时,该合同才生效;另一类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这类合同的生效适用一般合同的规定,即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商一致,没有合同编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同时法律有特殊的程序性或形式要求的,满足该要求,则合同就生效,而当所附的条件成就时,该合同则自动解除。
同时,为了防止当事人为追求自己利益而进行不正当的投机行为,合同编规定了:“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这也是合同编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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