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有区别吗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医患之间的信息交流理解存在偏差等原因,有时候就会出现医疗纠纷,就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有区别吗、构成医疗事故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处理医疗事故应遵循哪些原则,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归等,而医疗事故是主要构成部分。在许多的医疗事故中,对患者的人身损害的因素除了一些不可预见的医疗风险因素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仍为是主要因素。如何避免这些风险因素,关键还在医务人员。
在现实医患关系中,患者由于对医学知识的缺乏,治疗方案完全由医生单方面制定和实施,患者仅仅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常常只是按医务人员的要求配合检查治疗,有时甚至处于意识不清、昏迷状态,连配合的能力都没有,任由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处理。所以,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任何轻微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损害结果,如何做到有责任心,避免疏忽,关键在于有无尽到注意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事故需要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一)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二)存在违法行为;
(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四)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处理医疗事故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处理原则。
(二)维护稳定原则。
(三)公平公正原则。
(四)统一协调原则。
发生医疗纠纷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协调行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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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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