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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7 22:25:24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会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一个幸福的家庭会因此变得不完整,既然是事故当然是需要进行责任的划分,以便对家属进行补偿。那么对于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怎么处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会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一个幸福的家庭会因此变得不完整,既然是事故当然是需要进行责任的划分,以便对家属进行补偿。那么对于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怎么处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怎么处理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怎么处理

  二、医疗纠纷处罚是怎样的呢

  1、对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和当事人,无过失的,免于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2、对因医疗事故引发医疗纠纷,或因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科室给予经济处罚,当事科室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40%。

  3、对引发医疗纠纷的责任科室,在接到医疗纠纷投诉当季的质量考核中,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或否决。对因医疗纠纷(包括当年及以前的医疗纠纷)造成全年经济损失累计达到或超过万元的责任科室,在当年的各项评比中一票否决。

  4、对引发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及降级、降聘使用,工作岗位另行安排。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10-15%,科主任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2%,科副主任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1%。

  5、科室未完成年度医疗安全责任目标,扣发第一责任人年度兑现金5%,扣发第二责任人年度兑现金2%。

  6、对引发医疗纠纷,受到警告及行政以上处分的个人,在受处分后一年内,不能参加各种先进评比、职称晋升、不安排外出进修及学历学习。

  7、引发医疗纠纷责任人的各级上级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责任人不请示上级人员或不听从上级人员指导,擅自行事引发医疗纠纷,由责任人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8、进修、实习人员引发医疗纠纷,由其带教老师承担责任。如未安排带教老师,由科主任承担责任。

  9、对医疗纠纷发生后,不配合调查、处理,弄虚作假,推托责任,隐瞒事实真相的,或利用纠纷制造矛盾,扩大事态的,要对当事科室或有关人员从严处理。

  10、医疗纠纷结案后两周内,责任科室负责人组织科内有关人员就该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根据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责任人数及承担经济处罚的比例数,连同“乘机安全小贴士”安全出行要重视行政处罚意见一并写出总结报告相关管理科室。

  11、对引发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由院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责任大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最终处罚结果。

  12、对引发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由相关管理科室按照本规定通知结算中心,劳资科执行。对责任科室的经济处罚款项,在当事科室经营收入扣除。对责任人、科主任及科副主任的经济处罚款项,在当事人工资、绩效工资及其它收入中一次或分次扣除(保证月生活费500元)。

  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不会受理

  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学会不会受理的情况。因此,如果向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是否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的,应当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不会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在医疗纠纷法律实务中,如果多家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对同一医疗纠纷进行鉴定的,困难会出现不同的鉴定结论,这样会给医疗纠纷当事人和法院在处理医疗纠纷上带来不便和混乱,为避免这样情况的发生,法规做出了对“同一鉴定不再受理”的规定。

  3、如果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因为,如果医疗纠纷已经到了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者做出判决的,那么医疗纠纷案件已经进入了解决完成的阶段,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没有任何法律意义,而且会对法院的调解和判决结果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医学会是不会再接受鉴定申请的。

  4、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因为,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处于诉讼过程的支配地位,是否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由法院决定,医疗纠纷当事人是不能够自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的。同时法规也规定,在诉讼中司法机关认为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有权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

  5、如果医疗纠纷的发生,是由于医疗机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原因很简单,如果医疗机构是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其性质已经不再是民事纠纷的范畴,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构成非法行医罪、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伤害的罪名。这样案件有可能由司法机关(公安、检察院)来处理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医学会是不会在接受什么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啦!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怎么处理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医疗事故的发生最后是采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方法最后,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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