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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4 11:43:40 人浏览

导读:

如今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医疗事业,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很多疾病都有了新的治疗方法,让很多患者的病情得到了缓解,但是依然存在一些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情况发生。那么什么叫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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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叫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

  二、医疗事故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要有违法、过失行为;

  3、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

  4、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叫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相关介绍,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竟然要寻找正确的方法来进行处理,避免造成一些不良的影响,如果大家对此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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