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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4 11:11:27 人浏览

导读:

在去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有的时候也是会有附加合同进行约定的,这也是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补充的方式,那么附条件的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去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有的时候也是会有附加合同进行约定的,这也是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补充的方式,那么附条件的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附条件的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二、法律规定的附条件合同效力存在吗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合同。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合同。

  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所附条件有以下特点:

  (一)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合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二)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三)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四)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附条件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

  三、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的区别

  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

  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前者,自期限届到时生效;后者,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例的合同。前者,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后者,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附条件的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的相关内容,对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合同成立时还不会立即生效,必须等到生效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生产生效力,如果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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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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