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范本 > 租赁合同 > 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9 15:55:36 人浏览

导读:

租赁合同在实践中是经常存在的,主要是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那么,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租赁合同在实践中是经常存在的,主要是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那么,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租赁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未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依此规定,租赁合同缺乏书面形式的,并不导致合同的无效,也不会对合同已经成立的事实产生任何否定作用,只是在当事人对租赁合同的期限发生争议时,将已经成立的合同视为不定期合同而已。

  由此可见,租赁合同的书面形式要求,对租赁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并不起直接的影响。因此,可以认为租赁为不要式合同。

  二、租赁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吗

  属于,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三、什么是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交付租赁物的一方为出租人,接受租赁物的一方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财产即为租赁物,租金就是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使用租赁物的代价。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货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在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要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等的根本特征。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即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作了约定,都视为不定期租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的相关内容,租赁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未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