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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1 08:32:13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国财产在进行分配程序过程当中,它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债务以及权益来进行办理,并且要具备一些实质性的原因,那么企业在进行破产程序它的继承顺序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何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对于我国财产在进行分配程序过程当中,它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债务以及权益来进行办理,并且要具备一些实质性的原因,那么企业在进行破产程序它的继承顺序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何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何

  破产分配顺序是指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优先清偿。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种类: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法律依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3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财产的构成

  第二十八条 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但是,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做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在破产清算一章中的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新破产法仅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却没有具体规定破产财产的构成,因此很容易导致在处理破产案件时,对于具体财产是否是破产财产而发生争议。

  三、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法,以直接支付为原则。不便直接支付的,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将分配的款项寄给债权人。债权人未在指定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后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未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何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在进行财产分配过程当中,它的分配原则以及顺序是可以根据继承关系以及顺序综合考虑。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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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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