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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违约金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2 14:35:33 人浏览

导读:

违约金需要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数额,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按照标准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那么,协议违约金赔偿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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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协议违约金赔偿标准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但是违约金也不是想设置多少都能有效的,那么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

  甲方(出卖人):****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 单元 房业主

  鉴于:

  (一)2007年 月 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乙方购买***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 元。

  (二)甲方应于2007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三)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四)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2008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2008年5月19日。

  (五)乙方已于2008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六)自2007年11月1日起至2008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 元,于2008年 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三、协议书违约责任条款

  (一)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二)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协议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合同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法律上是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的,只是说规定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其他的都可以自行协商约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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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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