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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及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8 11:41:00 人浏览

导读:

想必大家都会知道,合同不止有一种类型,但是很多人又不知道,合同的多种类型,具体的意思。那么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及类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想必大家都会知道,合同不止有一种类型,但是 很多人又不知道,合同的多种类型,具体的意思。那么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及类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及类型

  (一)效力待定合同类型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因此,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在民法通则中,这类主体所为行为被列为无效民事行为,合同法对此作了补正,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1)根本无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依新合同法的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撤销权。

  (二)效力待定合同怎么追认

  1、行为人必须以本人的名义实施了民事行为。效力待定行为的本质就是行为人代表本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若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则不存在追认问题。

  2、本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对效力待定行为进行追认时,本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这不仅指本人在追认时必须具备行为能力,而且本人在实施民事行为时,也必须具备行为能力。

  3、被追认的行为必须具备合法性。被追认的效力待定行为必须是合法行为,如果承认对非法行为可以追认的话,无异于允许行为人可以实施非法的行为,而后由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有违于追认制度的基本原则,并且与我国的现行法律相抵触。但是,对于完全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以及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应当加以区别对待。

  二、效力待定合同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 追认,合同生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若想使合同具有效力,要经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

  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这种同意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需合同的相对人同意即可发生效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且应当为合同的相对人所了解才能产生效力。

  (二) 撤销,合同不生效

  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三、合同效力待定的几种情形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在民法通则中,这类主体所为行为被列为无效民事行为,合同法对此作了补正,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1、根本无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关于无代理权人所订立之合同,新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明确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行为可能由于行为完成后发生的某种法律事实而完全不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应区别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行为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代理权;而前者则不存在这一情况。判断表见代理的构成关键在于区分善意相对人是否具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表见代理的效果相对人可直接请求本人负责。而对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如果本人不追认,则不负责任。

  (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及类型的相关内容,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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