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和分包的税务问题
导读:
工程项目当中包含了很多税务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是大家需要留意的事项。那么,总包和分包的税务问题具体是什么?总包与分包之间有何关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通常所说的总包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大、技术难度高的工程项目,也就是建设单位将一项工程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人完成,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包工包料,保证质量,安全按期完工交付使用。而分包一般适用于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一个招标项目可以整体作为一个包,也可把一个整体招标项目,分拆多个包(或称多个标),既可单个招标,也可同时招标。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包(即一个标),或者可同时投多个包(即多个标)。
根据税法规定:一般总包方是可以抵扣分包金额已缴的营业税的,即总包方按分包后的合同余额缴纳营业税。总包方会向客户开一张总包票,分包方向总包方开具分包发票,凭着总包发票和分包发票,总包方按总包金额缴纳(和代缴)营业税,税额按(总包-分包)、分包金额在总包方和分包方之间进行分配。所有这些都是在同一税务局代开发票进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务承包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93号 规定 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按照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1、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2、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3、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4、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5、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6、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7、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要理清总包(“总承包”的简称)与分包(“分承包”的简称)的关系,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承包。 承包,简单地解释就是打包承接。承包的对象可以是经营管理,也可以是工程或任务。本文讨论的是工程承包,或者叫做建设工程承包,简称“承包”。
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同法律关系由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确定。按照《民法典》的分类,建设工程合同分则中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我们通常所说的建设工程合同应当理解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群,从大类上来说,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采购合同。这与《民法典》中的分类是不同的。 在国家法律条文中正式出现的关于承包的概念,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提出的关于承包的概念,多数场合表现为建筑工程施工的承包,而对于设计单位,并没有提出关于总包资质的问题。事实上,设计单位也存在总包与分包的问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总包和分包的税务问题的相关知识,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在去进行建筑施工的时候,一般都是会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来进行事项的约定,即使现在国家要求不能进行分包工作了,那么总包和分包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
不管是总的承包还是分包,在税务方面都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如果不缴纳相应的税款,那么就可能构成一个偷税漏税,那么在缴纳税款这一方面,总包与分包应该如何交税呢?接下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