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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伤丧失劳动能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23 17:00:37 人浏览

导读:

在去进行工伤处理的时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需要了解自己有没有社保可以进行申请的,那么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家人有护理费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去进行工伤处理的时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需要了解自己有没有社保可以进行申请的,那么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家人有护理费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工伤丧失劳动能力

  丧失劳动力分三种:

  (一)完全丧失劳动力 一般一级到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力 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内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般五级到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力。

  (三)部分丧失劳动力 一般七级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力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3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

  (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

  4、中度肝功能损害。

  5、各种疾病造瘘者。

  6、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

  8、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30度。

  9、双耳听力损失≥91分贝。

  10、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5至6级者。

  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三、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家人有护理费吗的相关内容,一般是应该有陪护费的,但是也有陪护期限的,要是超过期限的恐怕就没有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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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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