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租赁合同知识 > 门市租赁合同租金递增如何写

门市租赁合同租金递增如何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0 13:07:48 人浏览

导读:

在租赁合同当中,是可以约定租金按照一定的比例逐年递增的,具体的表述可以为以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多少。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门市租赁合同租金递增如何写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在租赁合同当中,是可以约定租金按照一定的比例逐年递增的,具体的表述可以为以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多少。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门市租赁合同租金递增如何写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门市租赁合同租金递增如何写

  关于租金递增可以这样表述合同条款:第一年租金为XXX元/年,双方同意,从租赁期的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租金交纳金额为基础,每满一年递增XX%。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二、租赁合同的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三、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

  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门市租赁合同租金递增如何写的全部内容。租赁合同当中最重要的就是租金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这是合同有效的关键。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