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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破产程序启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3 07:42:23 人浏览

导读:

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启动的要件之一,人民法院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但是想要申请破产程序启动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不符合破产条件的,法院是不会批准破产程序的,那么什么是破产程序启动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启动的要件之一,人民法院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但是想要申请破产程序启动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不符合破产条件的,法院是不会批准破产程序的,那么什么是破产程序启动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破产程序启动

  破产程序的启动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后予以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破产申请予以受理,并由此开始破产程序的一种司法行为。

  二、破产程序启动的情形

  根据新破产法规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法院受理后可启动破产程序:

  (一)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的;

  (二)企业因资不抵债而主动向法院主动申请破产的;

  (三)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

  如果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法院不同意受理或驳回申请的,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三、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后果

  (一)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二)财产保全措施被解除,未结案件被中止。进入破产程序后,有关破产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未审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什么是破产程序启动的法律知识。启动我国破产程序首先需要破产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其次法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最后由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程序。当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程序时即为我国破产程序的正式启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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