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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服上诉可以更改请求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5 15:08:49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劳动纠纷,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之后,针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那么劳动仲裁不服上诉可以更改请求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劳动纠纷,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之后,针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那么劳动仲裁不服上诉可以更改请求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劳动仲裁不服上诉可以更改请求吗

  一般是可以的。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先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裁决,未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不服劳动仲裁上诉状

  原告:深圳市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

  被告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人,联系电话XX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不支付被告工资4800元及经济补偿金1200元;

  2、判决原告不支付被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00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1500元;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于20XX年X月X日来原告处工作,初约定工作岗位为设计绘图区域销售,月薪XX元,六月份起,公司的设计绘图工作由设计公司承担,被告的工作内容变更,工作岗位为销售,工资从六月份起调整为月薪1800元,原告通知了被告,被告对此无异议,但后因被告工作态度不诚,违反原告的规章制度,原告于20XX年X月XX日辞退了被告。被告于20XX年X月XX日向XX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会裁决由原告支付被告20XX5年X月X日至X月XX日的工资4800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1200元;支付被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000元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500元。原告认为:被告在原告处的工作时间是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计X天,不满半年。原告解除其劳动关系按相关法规的规定职工工作年限不满半年的,补偿金是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仲裁委员会裁决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显属错误。同时,被告的申诉日是8月15日,依劳动争议受保护的时效为60日,前推两月即6月15日,对6月份前半个月工资被告已丧失请求权。且被告以拒领的方式放弃领薪,并非原告不给其发放,怎么能裁决由原告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呢?

  据此,原告依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判决。

  此致

  深圳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三、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范本

  原告:xxxx有限公司

  住所:xxxxx厦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王某

  被告:段某,女,汉族,1981年**月**日出生,住址:xxxx**街道****路**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原告因工资等争议一案,不服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月**日所作的深劳仲案[2008]2***号裁决,现提出起诉。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2007年4月*日至2008年8月*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人民币4***8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5元;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2008年度年终奖人民币60**元;

  事实与理由: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深劳仲案[2008]2***号裁决书的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资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被告本属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自由灵活,由被告自己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且原告也与被告签定了不定时工作协议。同时,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而且截止被告辞职的2008年8月*日,广东和深圳市均未相关规定出台。因此,该不定时工作协议应为有效,原告不应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资。

  二、裁决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费的问题。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理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此均未予以规定。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费的经济补偿金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此,我国法院已有相应判决。

  三、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2008年度年终奖没有法律依据。年终奖是由企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员工工作表现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并不是法律的强制规定。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原告完全有权自主决定年终奖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方式,原告不给已离职的被告发放年终奖并无不当。况且,被告2008年*月离职,原告的年度经营业绩如何还未核算,也不可能核算出每个员工的年终奖的数额,从而也不可能发放年终奖。在职员工一年中发生缺勤都有可能无权享受年终奖,当年离职的员工怎么可能还有权享受当年的年终奖呢?

  综上所述,原仲裁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x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x有限公司

  (盖章)

  20**年*月*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劳动仲裁不服上诉可以更改请求吗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不服上诉可以更改请求。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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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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