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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8 12:57:49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们在进行施工过程当中,如果自己要与对方签订合同,我们是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了解一些注意事项进行处理,同时也要了解对方是否具备相对应的资质,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施工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对于我们在进行施工过程当中,如果自己要与对方签订合同,我们是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了解一些注意事项进行处理,同时也要了解对方是否具备相对应的资质,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施工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施工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油漆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钢筋作业、石制作业、焊接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混凝土作业、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资质。 未取得资质、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

  (二)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证件

  由于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劳务分包、承包单位中,从而造成该证件复印件(包括盖章后的)的管理混乱,导致该部分证件资料存在混乱、皆留存在众多的建设单位、基本上都使用招投标制,且招投标完成后不退还投标文件,从而导致企业的营业执照、重复使用的可能性。 故要求承包单位仔细审查上述证件的年检时间是否与投标、签订分包合同时间一致,上述证件资料是否存在在原复印件上再次复印的情形

  (三)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

  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分包人的授权委托书,详细审查其授权范围是否明确具体,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代表分包人履行合同的相应资格

  (四)联系分包人单位,到分包人单位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考察确认

  在诉讼实践中,我们曾遇到“包工头”用个人伪造的分包人公章在其提供的证件复印件上盖章、签订合同、领取劳务分包款项的情形。 为防止出现该情形,建议承包单位要求分包人提供其委托代理人的投保关系证明(社保局出具),并到分包人办公地点进行明确确认。

  

  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6、标准规范

  7、总(分)包合同。 总分包合同应供劳务分包人查阅,但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劳务分包人要求可得到复印件

  8、图纸,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9、项目经理。 要求工程承包人及劳务分包人都要委派驻工地现场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本范本约定的安全责任是过错责任

  13、安全防护。 这款指特定施工条件下,如:易燃、易爆地段、放射毒性环境中工作,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费用,该费用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用品由工程承包人负责提供。

  三、违法分包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法分包合同是无效的。

  《民法典》禁止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承包人由此所实际取得的收益,根据建筑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类同于出借建筑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和无资质建筑企业因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取得的利益,均属于非法所得,应由法院在诉讼中予以收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2款规定,违法分包是指: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直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施工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在进行处理一些违法合同的时候,也要了解实际的注意事项,如果发生一些质量纠纷,肯定是需要根据实际义务来进行追究。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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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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