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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婚前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6 09:20:47 人浏览

导读:

在去进行结婚准备的时候,对于在婚前买房的人家来说,是需要考虑是否加上对方的名字,那么婚姻法婚前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去进行结婚准备的时候,对于在婚前买房的人家来说,是需要考虑是否加上对方的名字,那么婚姻法婚前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姻法婚前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情景一:婚前单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仅写了出资人名字

  小丽和小明准备结婚,小明结婚前以个人名义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写了小明的名字。

  分析:这种情况,房子算小明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结婚以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小明自己偿还房贷,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小明的婚前个人财产,且房贷债务也应该由小明承担。

  如果结婚后小明小丽共同还贷,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子归小明所有,小丽可要回自己已还贷的部分,并可要求小明给予一定补偿。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若是小明自己全款买的房子,那就更是他的个人财产,跟小丽没有一点关系了。

  情景二:婚前单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只写未出资方名字

  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明以个人名义买了一套100万的房子,并支付首付30万,贷款70万,房产证上只写了小丽的名字。

  分析: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小丽的名下,但小明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小丽的个人财产。假如二人结婚5年后离婚,5年内的房贷由夫妻共同偿还了20万(平均每人10万),还剩50万债务,小明小丽可以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由于房产证上写的是小丽的名字,所以是小丽的个人财产,50万债务也由小丽承担,小明仅可以得到已经支付的10万元,并可以要求小丽支付额外补偿。

  若房子是小明全款买的,婚后房子也是小丽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情景三:婚前单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双方名字

  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明以个人名义贷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写了自己和小丽两个人的名字

  分析:结婚后房子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房贷也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假如2人离婚,双方可协商分配财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

  另外,若是小明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上写了小明小丽两人名字,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情景四: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双方名字

  小明小丽准备结婚,双方共同出资买婚房,房产证上写了2人的名字。

  分析:如果两人共同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子是夫妻2人的共同财产,房贷债务也是2人的共同债务,离婚的话双方可协商分配财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2人共同全款购买的话,房子仍然是2人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双方可协商分配财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若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的房子,法律规定是按份共有,意思就是各自可以拿回出资的部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情景五:婚前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单方名字

  小名小丽为结婚买房子,双方共同出资,但房产证上只写了小丽的名字

  分析:如果两人共同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这样的情况,应该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限于双方无争议或者有证据可以证明各自都有出资的情况下。),但是小明一旦不能证明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小丽的前提下,而且小丽也不予认可该事实的情况下,小明的合法权益法律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小明真的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总结:无论是全款买房或者贷款买房,所有的借款和付款交易,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或支付系统进行,因为银行对类似的交易记录保留的时间很长,证明力也就强。最后提醒各位夫妻或者准夫妻们,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以上财产分割问题,只有在夫妻感情出现危机,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财产所属问题,并且一般都是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未果的才会由法庭判决。经济账是一笔难算的帐,大家一定要注意切勿因为财产分割问题影响夫妻和睦,毕竟家和才能万事兴。

  二、婚前买房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相比于以往的规定不同,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对婚姻中财产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在结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前买房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这个登记名字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另一方也有出资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三)有关房产的规定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即使是在婚前买房,在婚后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就很好确定房产的归属,房产主要的分配方式首先是看产权的归属,其他因素其次,但具体的情况由具体分析。

  三、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怎么分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在房屋的权属上,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为两部分: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和未偿还贷款的部分。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婚姻法婚前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的相关内容,在去进行婚前买房的时候,对于另一方来说,是可以要求加名字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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